一、本校114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校內評選成績公告(請參閱附件)
二、金牌獎作品將擇優送件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兒童美術創作展"超金牌獎"決選。
三、獲金牌、銀牌、銅牌之學生,將另發頒獎條並擇期於兒童朝會進行頒獎表揚。
四、將挑選部分優秀作品安排展於校內公共空間,其餘作品將於12月起陸續發還學生帶回。
(展覽之作品展期為一學年,將於隔年12月展期結束後發還作品)
五、未獲獎之參賽學生依認證辦法發給榮譽卡以茲鼓勵並與作品一併發還。
六、「臺北市小小美術家」護照將隨作品一併發回,請妥善保存至國小畢業。
七、如學生班級、姓名等資訊誤植或其他疑問,請電洽註冊組293233131轉623。
一、本校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校內評選成績公告(請參閱校網公告附件-依類別/等第/班級排序)。
二、各類組獲選特優之作品將代表本校參加114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
三、將另發頒獎條給獲獎學生並於兒童朝會進行頒獎表揚。
四、將擇優挑選部分獲獎作品展示於校內開放空間,未展示之作品將裝袋發給學生帶回。
五、未入選作品將裝袋發給學生帶回,建議可將其作品報名參加10月份兒童美術創作認證。
(待教育局來文後將公告認證資訊,屆時請撥冗詳見認證辦法)
六、如學生班級、姓名等資訊有誤植或有其他疑問,請電洽註冊組293233131轉623。
送件時間:114年10月22日(三)起08:00至10月29日(三)12:00截止
低年級:請將報名表與作品一併交給班級導師。
中、高年級:請將報名表與作品一併交給美勞老師或教務處註冊組。
請詳閱認證辦法,報名資料表件填寫不完整或不符合作品規格者,不予評審。
報名表及作品標籤可自行列印或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
送件須知:
作品件數以三件一組為單位送交作品(至多限繳交兩組作品),作品規格皆為四開[八開作品須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
「附件2-報名表」確認填寫完整後用迴紋針別於作品上,作品順序請依報名表件填寫之作品編號順序。
「附件3-作品標籤」:每件作品均需填寫並浮貼於每件作品「背面右下角」。(無黏貼作品標籤者,不予評審)
已領有「臺北市小小美術家」護照者,請連同護照一起繳交,如有遺失情況,請用鉛筆於報名表空白處備註護照遺失請補發。
*若為第一次報名認證,會於認證後連同作品一併發回「臺北市小小美術家」護照。
送件說明如下
一、比賽共三個組別:
(一)低年級組:一年級、二年級
(二)中年級組:三年級、四年級
(三)高年級組:五年級、六年級
二、作品規格說明
(一)八開圖畫紙
(二)媒材:不限材質,惟須為平面創作(不接受拼貼、立體或電腦繪圖)
(三)作品須為原創,禁止抄襲
(四)作品上請勿簽名或標註個人資訊
三、參賽作品須為不曾參加競賽得獎 (本展覽及其他競賽並同時獲得 佳作 以上之獎項者,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四、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損害他人著作權益、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若有上開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告之,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予以收回。
五、報名須檢送資料,包括:
(一)八開畫作。
(二)報名表(附件1),須浮貼於畫作背面右上角。
(三)參賽授權同意書(附件2),請以雙面列印。
#報名表及參賽授權同意書應與作品一同繳交,如有缺漏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六、依規定須以學校為單位統一送件,校內截止收件日為10月1日(三)中午12點,
#請參加者務必詳閱相關規定,學校僅協助送件和報名,作品標籤不符規定者一律退件
#請完成標籤黏貼並詳閱參賽辦法,校內截止日為10/1(三)中午12點,逾期不予受理。
七、簡章辦法、報名表及同意書請點選附件下載並自行列印,學校不提供列印。
一、繪畫媒材:不拘。(不分類以平面作品為主,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二、規格:限四開39公分×54公分
三、參加件數:採自由參加報名,每學童限參加一件,由學校統一送件
(#請參加者務必詳閱相關規定,學校僅協助送件和報名,作品標籤不符規定者一律退件)
四、標籤格式: 作品標籤請依辦法規定(請自行下載附件):統一以本會標籤規格(A4大小)為主。
如附件一式兩聯,內容請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填寫不清楚或校名與校址不符者取消錄取資格。
甲聯實貼,乙聯浮貼於甲聯上(甲、乙聯內容資訊請填妥一致),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未以本會標籤規格送件者,不予評選。
五、送出到主辦單位參賽的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拍照存檔,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
六、依規定須以學校為單位統一送件,校內截止收件日為10月1日(五)中午12點,
#請參加者務必詳閱相關規定,學校僅協助送件和報名,作品標籤不符規定者一律退件
#請完成標籤黏貼並詳閱參賽辦法,校內截止日為10/1(五)中午12點,逾期不予受理。
說明 :
一、請詳閱興隆國小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並依相關規定送件,不符合規定之作品不予收件。
二、收件期程:114年9月03日(三)至9月10日(三)中午12點前將作品繳交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逾時不予收件。
三、請務必將作品說明卡資料填妥後,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作品說明卡可自行列印或至教務處索取)
四、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其創作人數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
五、各類組特優學生將代表本校參加114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
若有疑問請洽詢教務處 註冊組 29323131#623
(一)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二)組別:國小1至6年級(共六組)。
(三)規格:
(1) 個別創作:大小以四開 (約39cm×54cm)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水墨作品請襯底在四開圖畫紙上。
貼畫作品之媒材以0.2公分(2mm)高(厚)度為限。
(2) 集體創作:同校同年級學生3 ~4人為限,紙張以全開紙(約109cm x 787cm)為原則。
(四)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 自由創作不拘內容(以兒童生活經驗,地方特色…等自由命題)。
(2) 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等自由命題)。
(五)標籤統一規格以A4大小為主。如後表一式兩聯,請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
手寫請以正楷書寫(字跡潦草、辨識不明者,不予評選)
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
※甲聯實貼,乙聯浮貼於甲聯上(甲、乙聯資料請確實填妥一致)。
送件日期:114年3月26日(三)前送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每一學童最多參加個別創作、集體創作各一件。
為鼓勵本市兒童進行美術創作,各校複審為金牌獎的小小美術家作品,
再經教育局評審委員評選為超金牌獎的作品,
可參加臺北市「兒童美術創作展」各區展出,展期一次,訂於每年四月份。
入選作品線上展覽網址如下:
*送件時間:113年10月14日(一)起08:00至10月23日(三)12:00截止
低年級:請將報名表與作品一併交給班級導師。
中、高年級:請將報名表與作品一併交給美勞老師。
* 請詳閱認證辦法,報名資料表件填寫不完整或不符合作品規格者,不予評審。
* 送件須知:
1.作品件數以三件一組為單位送交作品(至多限繳交兩組作品),每件作品均需填寫「附件3-作品標籤」並浮貼於每件作品「背面右下角」。(無黏貼作品標籤者,不予評審)
2.「附件2-報名表」確認填寫完整後用迴紋針別於作品上,作品順序請依報名表件填寫之作品編號順序。
3.已領有「臺北市小小美術家」護照者,請連同護照一起繳交,如有遺失情況,請用鉛筆於報名表空白處備註護照遺失請補發。
一、本校113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校內評選成績公告,請參閱附件說明。
二、金牌獎作品將擇優送件參加臺北市兒童美術創作展決選"超金牌獎"。
三、將另發頒獎條並擇期於兒童朝會進行頒獎表揚。
四、部分優秀作品安排展於校內公共空間,其餘作品將發還學生。
五、未獲獎之參賽學生將發給榮譽卡鼓勵並與作品一併發還。
一、本校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校內評選成績公告(請參閱附件)。。
二、各類組獲選特優之作品將代表本校參加113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
三、將另發頒獎條給獲獎學生,並於兒童朝會進行頒獎表揚。
一、繪畫媒材:不拘。(不分類以平面作品為主,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二、規格:限四開39公分×54公分
三、參加件數:採自由參加報名,每學童限參加一件,由學校統一送件
(#請參加者務必詳閱相關規定,學校僅協助送件和報名,作品標籤不符規定者一律退件)
四、標籤格式: 作品標籤請依辦法規定(請自行下載附件):統一以本會標籤規格(A4大小)為主。
如附件一式兩聯,內容請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填寫不清楚或校名與校址不符者取消錄取資格。
甲聯實貼,乙聯浮貼於甲聯上(甲、乙聯內容資訊請填妥一致),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未以本會標籤規格送件者,不予評選。
五、送出到主辦單位參賽的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拍照存檔,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
六、依規定須以學校為單位統一送件,校內截止收件日為10月9日(五)中午12點,
#請參加者務必詳閱相關規定,學校僅協助送件和報名,作品標籤不符規定者一律退件
#請完成標籤黏貼並詳閱參賽辦法,校內截止日為10/9(五)中午12點,逾期不予受理。
說明 :
一、請詳閱興隆國小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於9月11日(三)中午12點前將作品繳交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二、請務必將作品說明卡資料填妥後,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
三、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其創作人數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
四、各類組特優學生將代表本校參加113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
若有疑問請洽詢教務處 註冊組 29323131#623